經文:民數記三十五章:9-15 聖詩:16、119、391 在過去牧師曾分享過舊約中有關逃城的記事,今天再一次來分享這個逃城,然後幫助我們如何來進入新約中的逃城恩典裡。在摩西時代,上帝就吩咐摩西設立逃城,到約書亞的時代,上帝再次吩咐約書亞讓以色列人遵照祂對摩西所吩咐的,為自己設立逃城,在聖經中,有關逃城的經文分別記載在民數記三十五章、申命記十九章與約書亞記二十、二十一章,我們分別來看這幾段經文,查看其中對逃城的教訓和預表的意義是甚麼? 在經文中記載逃城有六座,這不是以色列人自己構想出來的,乃是上帝在他們要進入迦南地以前向他們所命定要他們設立的。我們看民數記三十五章9-13記載:「耶和華吩咐摩西講,你著吩咐以色列人給in講:恁過約但河,入迦南地,就著撥出幾個城,互恁做逃閃的城,互錯誤殺死人的兇身通逃走佇遐。諸個城通互恁閃避彼個報仇的人,互兇身無致到死,聽候伊徛佇會眾的面前受審判。恁所撥出來的城,著做恁六個逃閃的城。」 接下來我們看以色列十二支派分佈圖: 再來看六座逃城的分佈圖: 以色列各支派都有分土地和產業,唯獨分別為聖的利未人,無分土地和產業,因為上帝就是利未人的產業,各支派的十一奉獻,就是利未人的產業。利未人被分配在十二支派中,以色列十二支派要給利未人四十八座城,平均每一支派要提共給利未人四座城,在這四十八座城中,其中六座要提供出來做逃城,這六座的逃城中,有三座逃城位於約旦河的西岸,由北到南分別是基底斯、示劍和希伯崙。三座城位於約旦河的東岸,由北到南分別是哥蘭、拉末和比悉,這六座城平均分佈在全以色列當中。 在摩西與約書亞的時代,殺人與報仇的人,非常普遍,故意殺人的,照律法規定必須處死,但是設立逃城是為要保護那些無意中失錯致到人死亡的,免受報仇者來報復的機會。為甚麼這逃城要從利未人所居住的四十八座城中來選出來呢?因為利未人的角色比較中立,因為他們沒有土地,又四散居住在十二個支派當中,他們的責任是幫助以色列學習律法,教導各支派上帝的話語和從事宗教禮儀等活動,因此他們是普遍被人尊重和信賴的一個族群。 逃城並不是一種新的發明,在出埃及記二十一:12-13「拍死人者,的確著互伊死。人若呣是埋伏teh thai人,就是上帝交佇伊的手,我就給你設一個所在,伊通走去遐。」在此就有記載,上帝容允不是故意殺人的,為他們設立一個可以逃避的地方,民數記三十五:11-32記載,以色列要在約旦河東西兩岸各設三座逃城,設立逃城的目的,就是使犯了無意中錯誤殺人的,免於被報仇者所殺死。不過,那些犯了誤殺罪的人逃到逃城,也需要面對城裡的長老、以及會眾的審判,即使報仇的人來,也不能將逃亡者交出來,逃亡者不只是限制以色列人,也包括在以色列人中寄居的人,逃亡者被收容於逃城內,必須等候到大祭司死了後,才可以被釋放回去,也就是要長期居住在那裡面,這是對逃亡者生命的一個保障,但在民數記三十五:26-27記載「總是錯誤殺死人的,無論怎樣,若出去伊所走入逃閃的城的境外,報人命的若佇逃閃的城的境外抵著伊,來殺死彼個兇犯,報人命的就無殺死人的罪。」 這也就是說,如果逃亡者偷跑離開逃城,若被報仇者遇到,就可以將他殺死,這報仇者不算有罪,又在民數記三十五章:32記載逃城裡面的人不能為逃亡者收紅包,讓他在大祭司未死之前,先回到他原本居住的地方。 在民數記三十五:16-25也有簡單來描述什麼樣的人是故意殺人的以及甚麼不是故意殺人的,例如:先知巴蘭故意將石頭放在以色列民面前,致使以色列人跌倒而死亡,這是犯了故意殺人之罪。耶羅波安,製造二隻金牛犢,各安放在但以及伯特利,讓以色列民族來敬拜金牛犢,致到他們受上帝咒詛,雖然他們沒有用石頭、用木器或是用任何的東西打死人,卻用無形的工具殺死人,他們無法脫離上帝的刑罰,這也就算是故意殺人。甚麼是不是故意殺人者,例如申命記十九:5記載:「就是親像人及伊的厝邊去樹林欲剉樹木,手抬斧頭一下剉,欲剉彼個樹,斧頭肉lut去,傷著伊的厝邊,致到死,此個人著走到許個城的一個,就通活teh。」 【有關逃城的規定:】
逃城,英文譯作City of Refuge(避難的城市),上帝自稱祂就是我們的避難所(I am your refuge)所以逃城屬靈的意義就是上帝自己,是我們逃避仇敵的避難所,也是彰顯上帝榮耀與全能的地方。 上帝為以色列人設立了一個審判的架構,是一個非常好的司法系統。當人犯了罪行,這人就可以逃到這些為罪人設立的逃城去。進了城後,如果有追討他們罪行,要報仇的人來到,他們就可以要求城中的長老為他們舉行一個公聽會,把罪犯叫到前面來執行審判。審判的時候,為了怕發生誣告事件,所以必須有三個以上的證人才能生效,不能只憑一個人的口就定罪。一旦發現罪證確鑿,而且該罪犯是故意犯罪,就要把那人交給報仇之人去處理。 如果發現該罪犯是被冤枉的,就要把冤枉他的人處死,免得罪會擴散。然而若追查的結果是該罪犯確是犯了殺人的罪,但不是故意的,就是意外致人於死的罪,那這人就要被限制只能在這座逃城裡生活,不准走出這座城,一旦走出去,被報仇之人發現,報仇之人就可以就地正法,把他殺死。 這人要被限制在這座逃城中,直到該屆的大祭司死去,他才可以被釋放出來回到自己的家裡。這套逃城的系統在預表,上帝在新約時代為我們所預備的救恩。使徒行傳四:12記載:「閣佇別個並無拯救;因為佇天下,無賞賜別個名佇人的中間,互咱可佇伊來得救。」除了耶穌以外,別無拯救;因為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,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。又在約翰福音十四:6記載:耶穌給伊講:「我就是路、是真理、是活命;若無對我,就無人就近父。」上帝為我們這個世代所設立的逃城,路程很近,就是只在你的口裡,只有在你的心裡而已,羅馬書十章9節記載「就是你若用嘴認耶穌做主,用心信上帝,互伊對死人中起來,就會得著救。」 我們都是罪人,我們都需要這座逃城,耶穌就是我們罪人中的恩典逃城,只要我們倚靠祂,信靠祂,就能能得到救贖,我們的生命就能得到保障,將來能得到永活的生命。 逃城代表的是上帝的國,就是今天的教會。逃進逃城的人代表的是罪人。其實所有世人都犯了罪,得罪了神。所以仇敵就是那報仇的,會來追趕我們,想要報血仇殺掉我們。 甚麼人會願意進入逃城(上帝的國)呢?就是只要願意承認自己是罪人的,都可以進到逃城,躲避仇敵的追殺。一旦進入逃城,我們還要面對審判,就是最後耶穌降臨時的審判。其實,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逃得過審判,因為沒有人是無辜的,我們都是罪有應得。但是耶穌基督成了我們永遠的大祭司,當他死的時候,我們一切願意承認自己是罪人的,願意接受他成為我們個人的救主的,都將被赦免,被釋放出來。 這當中還有兩種人,雖然進了逃城,但是還是被殺的:
|
牧者講道摘要 >